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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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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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践行“绿色检察”工作理念,推进泾源县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今日,泾源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集中法制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
法制课上,检察人员详细解读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阐明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注意和遵守的事项,强化矫正意识,引用社区矫正人员张某违反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警示和教育社区矫正人员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以积极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组织和司法机关的帮助、教育和改造;强调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仍受法律保护,就学、就业及社保等方面不受歧视,对公、检、法、司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控告检举的权利,可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座谈交流过程中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社区服刑人员要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应该思考如何来弥补给国家、给他人带来的损失和伤害,同时要认识到判处缓刑是法律对犯罪人员的宽大处理,要积极改造自己,争做守法公民。二要懂得珍惜机会。要珍惜监外服刑机会,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端正思想态度,接受矫正,自觉改造自己,早日回归社会。三要服从社区管理。要自觉遵纪守法,按照矫正机构的要求,积极汇报思想、学习等情况,服从矫正机构管理,积极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争做守法公民。
通过本次法制教育讲座及座谈交流,不仅利于拉近检察官干警与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的距离,同时有利于端正社区服刑人员端正思想态度,接受社区矫正,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对社会治安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了法律权威,充分体现了“绿色检察”工作理念,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